第七章

第七章:2000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時間:2000年9月7日下午

以下是依據聯合國大會對媒體發出的新聞稿GA/9755的忠實譯出,會場的記錄方式與去年相同,ROC要求其友邦在總務委員會臨時提案的方式與理由也與1999年相同,提案的標題與1999年一字不改,還是〝有必要檢驗與〝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有關的國際例外狀況,以確保2300萬人民參加聯合國的工作和活動之基本權利應該被充份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發言人從原來的秦華孫換為王英凡,但其說詞也與去年一樣…

辯論開始:(翻譯文中有紅色的括弧和***記號者是作者的註解。)

在68個發言人的爭辯之後,總務委員會決定不將一項名為〝有必要檢驗與〝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有關之國際例外狀況,以確保2300萬人民參加聯合國的工作和活動之基本權利應該被充份尊重。〞的提案列入議程。

中國的代表說只有一個中國,而且自遠古以來台灣便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合法地在聯合國代表全部的中國人,包括在台灣的〝來自同一個國家的人(Compatriots)〞,(***Compatriots在英文中正確的意思是指來自同一個國家的人,但中國人將之簡譯為同胞,同胞有同血源之義,中國代表王英凡在其英文稿上寫的是〝The  Compatriots  in  Taiwan〞,他以英文向總務委員會其他的國家外交官所傳達的是「住在台灣的人皆來自中國」,事實上住在台灣的人並非皆來自中國,如果作者將Compatriots譯成〝同胞〞便中了王英凡文字陷阱的計,因為大部份台灣人的血源絕非如同中國人,去年2001年的DNA檢驗報告,住在台灣的閩客與住在中國的閩客血統關係較遠,台灣閩客的DNA反而與台灣原住民巴宰海族較接近。所謂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寫歷史的人有可能因無知而犯錯或故意地作假,但DNA的檢驗卻不會騙人。如果以25年為一代,則一般的台灣人於100年便有16個祖先(男女各半),200年前便有256個祖先,在256個祖先中假設曾有一個中國人的話,中國人便會說台灣人是中國人的子孫,其他的255個祖先依中國人的觀念便都不算是祖先了,中國文化中強調不可數典忘祖不過是強迫台灣人要認中國為祖先並且要遺忘其他沒有放在神祖牌上文字記載的更多先祖了。依據「不可數典忘祖」的中國道德,台灣人若只認中國祖先反而是有罪了。中國人一向自詡文化悠久而且瞧不起本來沒有文字而使用中國文字的台灣人,當然把台灣人歸類為中國的子孫,這種心態徒然顯出中國式的自大,否則江澤民怎麼會說「將來台灣回歸後,台灣人可以到北京來作副領導人!」的大話,中國人最恨的是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台灣人,但中國人心中卻只願把台灣人當作二等的中國人,江澤民脫口而出的名言只不是拳大氣粗地露出中國人的內心,其實中國人內心都知道中國出賣台灣的歷史,中國人皆對台灣人有複雜的心結,但〝統一〞了這個讓中國有愧的國家之後,便可以抹掉中國出賣台灣的歷史嗎?難怪中國武嚇喇叭「辛旗」在台灣人得票數高於中國人而當選總統後(水扁Vs楚瑜)高喊:「不惜打爛台灣重建」,其實辛旗是用愛國意識蓋住了連他自己都不曾探討過的內在自我,辛旗的潛意識是要打爛台灣重建中國人的自尊。台灣若要在地球上過太平的日子,恐怕不得不協助中國人打開這個心結,中國政客教育出太多這種「辛旗症候群」的患者。將來台灣人要進入聯合國時有必要向國際社會表示台灣人血源只有少量的中國成份,與其說台灣是個華人社會不如說台灣是個華文社會,最近的DNA檢驗報告顯示,新加坡人的血液不但較遠於華人而且較於泰國人,可見中國文字的文化力量有多大,新加坡這個泰族的華文社會竟然自居是華人社會。)

所以,沒有所謂的台灣代表權問題。

作為中國的一部份,此外,他繼續說道,在聯合國或任何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機構中,台灣皆沒有法定的權利參加。

來自諾魯的會長說「聯合國不能承認〝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件悲劇,因為它(指在台灣的ROC)已被唯一的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綁架,聯合國內有許多會員國皆承認〝台灣〞是他們的經濟和財政伙伴(***許多會員國承認〝台灣〞而非承認ROC是他們的經濟和財政伙伴。),買他們的貨物或是在方便的時候接受他們的幫助。但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偽善之一便是「只有一小撮的國家承認台灣是個政治實體」,他無法看到任何走下坡的一方可以給在台灣的ROC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之〝入場權〞,不論是完全的會員或觀察員。(***諾魯是西南太平洋上的一個島國,其人口不足一萬,原是澳大利亞所托管,在1968年獨立,澳大利亞這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勝國也必須讓其所托管的領土獨立,猶如英國和法國必須其在非洲的許多殖民地在世界大戰後獨立,因為這是聯合國的宗旨,聯合國的前身是同盟國的〝大西洋憲章〞,〝大西洋憲章〞中明言「吾人沒有擴張領土的野心」,小國如諾魯其人口不足1萬都能獨立了,更何況台灣是從戰敗國分離出來的領土,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6和第77條有明言,說要讓從日本、意大利、德國分離的領土先接受託管然後有「自己的政府」然後獨立,台灣人將來要加入聯合國時可以考慮引用這兩條聯合國憲章,因為畢竟美國在1950年9月20日向聯合國提案要討論表決的〝福爾摩莎的問題〞至今懸而未決,足見〝台灣地位問題〞尚未在聯合國大會中被表決,既然中國代表和其友邦開口閉口都說要維護聯合國憲章,台灣人要加入聯合國時可以考慮要求聯合國保護這兩條主張給台灣獨立的憲章。」。

以下是對此提案作出聲明的國家:

塞內加爾、聖圖美島和普林塞普、史瓦濟蘭、阿富汗、塔吉凱斯坦、所羅門群島、百里斯、阿根廷、多明尼加、布紀納法塑、馬紹爾群島、甘比亞、科威特、尼加拉瓜、查德、賴比瑞亞、薩爾瓦多、石榴島、斯里蘭卡、智利、麥安瑪、雷索若、愛爾蘭、墨西哥、聖基斯和尼維斯、馬拉威、坦尚尼亞聯邦共和國、聖文生和格林那定群島、伊拉克、敘利亞、北韓、南非、利比亞、巴西、蘇聯、貝拉魯、鳥茲別克、美國、聖陸西亞、古巴、塞浦路斯、阿爾及利亞、孟加拉共和國、埃及、安哥拉、烏克蘭、馬利、高棉、烏果斯拉維亞馬其頓共和國、蓋亞那、哈薩克、意大利、聯合理國、莫三鼻克、克基茲斯坦、法國、加彭、越南,寮人民民主共和國、葉門、突尼西亞、及波地、不丹、蒙古、巴基斯坦。

⊕⊕⊕:塞內加爾的代表「伊伯拉迪甘尼卡」說討論〝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問題並非徒勞無益的爭辯也不是企圖損害任何會員國的主權,為了讓世界瞭解其對聯合國裏面一個已經建立好的〝州〞有不公道之處,目前的爭辯是有必要的。他使用〝州(State)〞這個術語(***州在英文中的意思並非指台灣是中國或美國的一個州,其意為「在一個政府管理之下的有組織的社會,或是指一個民有的政府,塞內加爾的代表口中的〝州〞所指的是後者。有些人將之譯為國家。」,塞內加爾代表的意思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第4條第1項的條文,聯合國席位對任何其他愛好和平的〝州(State)〞開放,台灣目前的確處於在ROC政府管理下的有組織的社會之狀況,合乎聯合國憲章第4條的要件,但因為使用的〝州〞的名字是ROC,所以不可能成功。),因為台灣的2300萬人口比他的非洲中許多的國家都還大,台灣對聯合國社會的貢獻是有目共睹,其真實可以觸摸得到的實體已存在超過了50年。

他說因為冷戰的結束和隨伴而來的敵對,〝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問題必需被昇起而且為了住在那裏的人的利益,此問題必需在聯合國裏面解決,台灣的確表達了它的意願是要朝向尊重人權和法律原則的民主方向成長,台灣真的捐出數百萬美元以援助一些國家免於人道和天然災禍的苦難。

最後,聯合國怎能否定像〝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這樣獻身於民主的實體?他問道,聯合國這個組織怎能繼續忽略這個和平與充滿活力的國家?或許會員國們會注意到有兩個葉門,兩個德國,更特別的是兩個韓國承諾要有良性的對話,允許台灣加入聯合國不會是統一的障礙,那甚至有利於該區域的和平與合作,在等待政治統一時,兩個分離的州的確可以一起坐在聯合國裏面(***塞內加爾的代表在此也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視為一個〝州〞,雖然極有可能是因為此代表口才較好,所以每年的提案開場白皆由他發聲,但讀者不必誤以為這是塞內加爾的本意,這些外交官們只是依照某個〝單位〞給他們演說稿發表。),聯合國為了國際和平安全的利益可以並且必需鼓勵調停的精神。

中國的代表「王英凡」說,在過去7年重覆的失敗後,有一小撮的國家又一再地惹起了所謂的在聯合國裏面的台灣代表權問題,企圖在聯合國這個組織中製造兩個〝China〞或是〝一個China,一個Taiwan〞,這是違反聯合國憲章的目的和原則,以及在1971年通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們是聯合國裏面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他強烈反對此第183項提案被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議程。(***「一中一台」並未違反聯合國憲章或是〝第2758號決議〞,王英凡說謊的方式和秦華孫沒有兩樣。)

他說只有一個中國而且台灣自遠古以來便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1943年的開羅宣言,1954年的波茨坦宣言,以及大多數會員國的立場承認那是事實(***開羅宣言是中國企圖取得台灣所捏造的一個法律依據,蔣介石捏造了它,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它,其說詞是「三巨頭邱吉爾首相、羅斯福總統、蔣介石委員長在開羅開會皆同意而且簽名於宣言上表示台灣要歸還給中國」,但事實是沒有任何人在該宣言的紙上簽名表示一致同意,連蔣介石本人都沒簽,而且邱吉爾首相在開羅會議中表示不同意,並且在英國國會中回答工黨議員索連生的質詢時公然駁斥開羅宣言,將來台灣人要以台灣為席名加入聯合國時,可以向聯合國提出這個歷史事實,證明中國政府說謊,至於波茨坦宣言,蔣介石也沒簽名表示同意,而且美國國務院公開表示「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從未執行」,日本政府則在1998年10月27日聲明「根據波茨坦宣言,日本只是放棄台灣,並沒有權利決定台灣的主權屬於何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開羅宣言這件事上犯了一個最大的失誤,在1993年中國江澤民以7國語言向全世界發表了一篇又臭又長的「一中白皮書」之英文版和中文版中對開羅宣言有自相矛盾的說法,在英文版的「一中白皮書」說「The  Cairo  Declaration  issued  by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Great  Britain  on  1  December  1943  Stated…」,其意為「中國、美國和大不列顛國於1943年12月1日所〝發表〞的開羅宣言說…」,但在中文版的「一中白皮書」說「根據三國元首簽署的開羅宣言,台灣必需歸還中國。」,可見中國政府在國際上正式的聲明中無恥地說謊,中國吃定洋人不懂中文還誤以為台灣人不懂英文,更可鄙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現其1993年的中文版之誤時便在2000年的「一中白皮書」將之改為「根據三國〝元首〞共同宣示的開羅宣言,台灣必須歸還中國。」,但這種修正還是與英文版所說的不同,英文版所說的是〝政府發表〞,可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到了2000年還是說謊,而且事實上是三國元首中的邱吉爾不但沒有共同宣示還公然反駁開羅宣言,將來台灣人要加入聯合國時,可以向聯合國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其1993年和2000年的「一中白皮書」英文版和中文版為何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以及所有和聯合國有關的組織裏面合法地代表所有的中國人,包括在台灣的〝來自同一個國家的人〞,因此,在聯合國裏面並沒有台灣所謂的代表權問題。

作為中國的一部份,此外,台灣不夠格參加任何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機構,包括聯合國。台灣問題是中國政府戰爭的殘淆剩飯,而且基本上不同於兩個德國和兩個韓國。

⊕⊕⊕:聖圖美和普林塞普的代表「多明高奧古斯都法利拉」支持台灣的人民在國際社會有被代表的權利,以及第183項提案被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議程。

他回憶5月時台灣新總統(指陳水扁先生)的演說中曾矢言台灣海峽的兩邊有共同的文化並誓言只要北京不要緊張地表現出用武力侵犯「他被授權維護的台灣安全和主權及尊嚴」的話、他的政府不會採取行動來改變有關獨立或統一的情勢,這樣的說法是擁抱和平和對話並且反映出台灣對聯合國憲章的獻身。

⊕⊕⊕:諾魯的會長「比拿多威佑果」,說此提案並非「製造兩個中國」,「聯合國不能承認〝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件悲劇,因為它被唯一的國家──中國所綁架。他加入了一些從前的發言人之要求此案列入議程的說詞和重複的懇求承認在台灣的ROC是個應該可以在聯合國裏面獲得代表權的合法自治民主州。他強烈地相信在台灣的ROC獲得席位有益於聯合國和聯合國裏面的發展中國家,他估計台灣對於聯合國一般性和維持和平的預算之捐款可能超過2000萬美元。

有許多會員國表現出承認台灣是他們的經濟財政伙伴,買他們的貨物或是在適當的時候接受他們的援助,但是,在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偽善之一是,只有一小撮的國家承認台灣是個政治實體,他無法看到任何走下坡的一方給〝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成為這個組織的成員之〝入場權〞,不論是完全的會員或是觀察員。事實上,可見到的是佔上風的那一方,如果〝第2758號決議〞是被允許的到期傳票。

⊕⊕⊕:史瓦濟蘭的代表「克利福特漫巴」表達他對此項提案列入議程的支持,〝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渴望地期待被允許加入聯合國家庭的那一天,他已被說服,相信若此事得到其應得的注意,歷史上存在的不平衡可以被充份地引導,為了展現其奉獻,〝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創造了一個與中國相處的政策骨架並且以增加跨越台灣海峽的貿易作為結果,台灣新領袖所作的新過程代表了一個新的開始,而這件事不容忽視。他也被說服而相信,有了聯合國的支持,可以開啟一個新的章節來打開跨越海峽的關係。

☆☆☆:阿富汗的代表「雷梵法黑迪」(***阿富汗今年換了個發言人,其使用的詞藻較去年豐富,但意義相同。)說會員國在1971年投票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毫不模糊地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國家唯一的代表,換句話說,他們接受單一中國的合法存在,台灣在這個組織的出席便意味著有兩個中國,在台灣掌有命令他人服從的威權的一些人應該就此事與中國政府談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導階層的確是掌有命令中國人民服從的威權的一些人,因為他們是從自己獨裁的心態衡量台灣的領導階層,所以誤以為台灣有任何人掌有這種威權,便以〝Taiwan  authorities(台灣當局)〞稱呼,還指望台灣領導階層代表台灣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稱臣,台灣已是個民主社會,在歷經國民黨戒嚴法高壓統治多年後,台灣人不可能忍受另一個命令他們服從的威權──〝台灣當局〞,〝台灣當局〞已不存在於今日的台灣,但「中國當局」存在於中國,「阿富汗當局」存在於阿富汗,阿富汗這個發言人與中國代表齊稱「台灣當局」不過是像一頭惡霸的病狗衰吠以示效忠,想換得一根骨頭罷了,在911事件時,美軍狠狠修理「阿富汗當局」,「中國當局」幫了什麼忙在阿富汗人民雪亮的眼中是再清楚不過的事,台灣人千萬不要接受「台灣當局」這個稱謂,因為「中國當局」太擅長用英文和中文製作文字陷阱,台灣人如果跟著「中國當局的媒體」或聯合報及中國時報所說的〝海峽兩岸〞之字眼,徒然更令廣大的中國人民誤信武力統一的合法性,因為〝海峽兩岸〞這4個字只說出地理上的區隔關係但卻刻意避開政治上的區隔事實,或許台灣人說〝台灣海峽的雙邊〞是個比較合乎事實的講法。),台灣的問題不應該出現在聯合國大會的議程。

☆☆☆:塔吉凱斯坦的代表「亞伯都凱霍努洛夫」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完整已在國際同意下建立,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唯一代表整個中國的合法政府,(***此意為台灣包含在整個中國領土之內。)他的政府相信以淹沒性多數票表決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己經解決了問題,而且不要求對此決議回顧,所以,他的政府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所羅門群島的代表「傑連米歐曼尼洛」完全贊成塞內加爾的代表之聲明,台灣在其經濟發展和推動民主的歷史性成就引導它在人道主義以及發展的兩個方面援助許多發展中的國家。

他說,台灣海峽的和平和穩定在自由世界和亞洲太平洋區的全盤安全上有決定性的重要,聯合國是建立台灣海峽雙邊的相互信任之最佳審判地點。對話,比動武好,是推動和解的最佳選擇。

⊕⊕⊕:百里斯的代表「迪那秀曼」說在台灣的2300萬人民正在要求國際社會聽到他們的哭聲,這2300萬人在許多方面皆是獨一無二的。「加勒比海社會」(***這是一個名為CARICOM的國際組織)和「小島國家聯盟」在聯合國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他們發現島國的特殊問題有必要以新的方式來引導,他們明白島國經常對國際性組織提出一些挑戰,島國的人民都是獨特而且獨立的。有很多島,像是台灣,對國際社會作出獨特的貢獻,因此,此提案列入議程將是件合宜之事。

☆☆☆:阿根廷的代表「利卡多路易斯波卡蘭若」說1971年的聯合國大會決議已經非常清楚地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此決議也稱呼中國是安全理事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此決議內容是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是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完整之必要性令他的國家支持此原理,台灣,因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份,他的代表團無法共享「在本屆聯合國大會議程加入這個問題的話題是件合理之事」的看法。

⊕⊕⊕:多明尼加的代表「緹奧朵若」小姐說她的代表團聯合了12個會員國在今年8月送給聯合國秘書長一封信以尋求將此提案列入第55屆聯合國大會議程,她力勸承認「將台灣島上2300萬人民排除在聯合國的工作之外」是個基本上錯誤的看法。為了支持她的看法,她要求委員會注意她所呈出的經濟資料,〝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世界第9大的經濟體並且是4個最大的貿易國之一,這樣的數據資料可以反駁此提案不可列入議程的觀點。

引用歐洲聯盟的立場,她說〝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所展現對於自由和人權和正義之健康的重視是許多其他國家羡慕的對象,在整個聯合國史上,沒有任何國家有像台灣這樣被否決參加聯合國工作的相同記錄,但是很明顯地由於地緣政治,台灣一直被否決。〝參與〞代表〝捐助〞(***此意為,如果讓台灣參加聯合國,台灣會捐錢給聯合國花用。),她說,而且聯合國將無法享受台灣對全球社會的貢獻。在人類努的各項領域之著名記錄下,台灣贏得了她應該被回顧的特殊情況之權利。

⊕⊕⊕:布紀納法塑的代表「米歇爾卡凡多」說在一群懇求讓台灣2300萬人參加聯合國工作的國家裏面,他的代表團是其中之一。〝第2758號決議〞是以〝投票〞通過,並不是依〝輿論〞通過。事實上是台灣以主權國家的方式存在,它有領土,2300萬住民的人口,許多外交關係,一個獨立的民選政府,它有國際法所承認的國家之所有特質。

他說,〝第2758號決議〞是個時代的錯誤,台灣重視聯合國的理想,而且有真誠的意願要改善海峽空間的關係,他希望這兩個集團可以找到共同之處來解決這個關於和平利益的問題,而且依據聯合國憲章奉為神聖的原則讓台灣的人民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

⊕⊕⊕:馬紹爾群島的代表「傑克歐雷連」說他的國家與以前支持此項提案列入議程的發言人聯合在一起,他的國家尊重各個國家的主權並且希望不會干預到他國的內政,在〝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政府和人民有參與聯合國工作的每一項合法權利,在〝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2300萬人民的正義之聲中有公正的、合法的、經濟的、政治的、歷史的和人權的領域,而且此正義之聲應該被聽到。

最後,聯合國有必要檢討〝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獨特情況,如果聯合國希望完成預防戰爭和國際進步的角色的話,聯合國是讓台北和北京建立互信以及透過和平對話解決此一久懸問題的唯一法庭,這正是時候,聯合國當以博愛與平等的態度使台灣海峽雙邊的對話更容易些。

⊕⊕⊕:甘比亞的代表「朱里安那伯戴」說這是有關列入議程的討論,它是對抗「一個2300萬人民的國家被連續禁止參與聯合國工作的推理」,她的代表團堅信千禧年的高階會議正是下這個歷史性決定的時刻,〝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人權和良好管轄上有很多的貢獻,如同在資訊和技術革命上,〝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先驅。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20世紀最成功的發展案例之一,〝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過去的幾年對發展中國家派出了超過10000名以上的專家,聯合國應該考慮如何讓海峽雙邊皆加入聯合國以協助進行對話,甘比亞的代表團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科威特的代表「巴德穆罕姆德葉歐迪」說此項提案已被〝第2758號決議〞所決定並解決,任何要將此提案登記在聯合國第55屆期會議程的企圖皆違反了該決議,只有一個中國而且其首都是在北京。

⊕⊕⊕:尼加拉瓜的代表「瑪力歐凱斯鐵隆都阿堤」說他的代表團支持建立一個工作小組來檢討台灣的問題,讓它的人民在聯合國裏面可以〝被代表〞(***此意為支持ROC代表台灣人,要求聯合國承認台灣人要被ROC所代表,而不是支持以台灣為席名來代表台灣人。),台灣合乎會員國的資格,包括民主和重視人權,它與其他的國家維持外交關係,特別是給予南美洲自然災害上的協助和經濟發展上的助益。如果讓它成為會員國的話將對聯合國的計劃有正面的貢獻。

⊕⊕⊕:查德的代表「瑪哈瑪特諾爾巴比克」力勸中華人民共和國和〝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人民繼續已經開始的對話,以完成雙方國家之人民的正面結果,然而,參加聯合國的自由應該開放給〝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

根據議事程序的原則,如果住在當地的數百萬居民被允許參與聯合國活動的話,台灣的問題應該公開互相影響的對話和辯論。通過允許在聯合國大會辯論此問題,聯合國可以向所有的人民證實它的公平無私並且表達其「明確承認〝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人民之權利」的意願。

⊕⊕⊕:賴比瑞亞的代表「法瑪塔洛斯歐索朵」完全同意此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議程的要求,新千禧年的旭日和聯合國千禧年高階會議的集會應該鼓舞聯合國社會承認〝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人民的情況並且剌激世界各國的政府承認他們對這個目標所共有的義務。

地緣政治的風景在過去的50年來已經改變而且區域性合作的利益十分龐大,為了這個目標,聯合國是在此問題上建立雙方人民互信最好的審判地點,總務委員會應該扮演合宜的角色來協助聯合國大會對此問題作決定。同時,或許聯合國和其他的組織可以探測研究其他的方法來指引〝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2300萬人民的利益。

⊕⊕⊕:薩爾瓦多的代表「卡洛斯安力克賈西亞貢紮里茲」說自從1949年之後住在台灣海峽兩邊的人民便在各自的政治系統下共存,這兩個政府發展出對他們各自人口的管轄權,台灣是個不能被忽視的政治和社會性經濟實體,住在那裏的2300萬人不能被否定。

他繼續說,他的代表團的立場是基於聯合國憲章和人權宣言,而且不應該被解讀為「分裂一個國家或是干預和解精神」的起步。他相信〝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自由和希望應該被尊重而不是被強迫。聯合國有義務恢復這些人的法定權利並且確保此增加中的緊張不會成為危機的因素。他支持推薦在聯合國大會創立一個工作小組來檢討台灣人民的特殊情況。

⊕⊕⊕:石榴島的代表「傑尼斯瑟理史汀」要將此提案列入議程,〝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去年有很大的改變,上一次的選舉和權力的轉移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個民主國家的證據,民選的政府因此有合法的權利在國際組織中代表它的2300萬人民。〝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用它巨大的資源來支援人道主義,它為這個世界付出甚多而且充實了西方文明而且完全服從聯合國人權宣言,她懇求總務委員會對此事採取一個新的看法。

☆☆☆:斯里蘭卡的代表「約翰多沙蘭」說他的立場是,而且一向是「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此立場是一貫的而且是堅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所有的人民唯一的代表(***此意為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才能代表台灣人,台灣人如果自居中國人便有這種結果),斯里蘭卡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智利的代表「克里斯汀瑪奎拉」說有一群國家要求將此提案列入議程,此事已被〝第2758號決議〞明確地解決,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麥安瑪的代表「溫姆拉」說那個〝第2758號決議〞,在聯合國大會通過,已經解決了在聯合國裏面的中國代表權,任何要將此提案列入議程的企圖不僅有失身份,而且將如同過去的數年會再度被限制而失敗。台灣的問題純綷是中國的內政,他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的地位。

☆☆☆:雷索若的代表「法基索穆丘丘闊」回憶這些年來此項要求列入聯合國大會議程的提案一直都被委員會所否決,〝第2758號決議〞永遠地解決了問題,此案若列入議程將構成干涉會員國的內政,雷索若,因此,不支持此第183項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的議程。

△△:愛爾蘭的代表「約翰戴底」重述他的國家堅守只有一個中國的原則(***愛爾蘭所說的「一個中國」是指在聯合國裏面只能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並不是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並且認為〝第2758號決議〞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他不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墨西哥的代表「瑪莉亞德比拉艾絲蔻芭」說她支持中國領土的完整並且認為沒有理由質疑〝第2758號決議〞。所以,她不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聖基斯和尼維斯的代表「亞斯朵娜布朗」說她的政府很敏感地明白此事在委員會裏面分歧的看法而且明白在這個為時甚久的問題不會有公正的作法。中國人民可以解決這個面對他們的問題(***由於提案國的提案內容是由某個〝單位〞提供,將來台灣人可以要求友邦代表在聯合國表示「因為台灣居民的血統與中國居民血統在DNA檢驗上證實有相當差距,縱然有些純種中國人住在台灣,也不能說台灣問題只能讓中國人自己解決。」,然而,聯合國可以提供一個促進討論這個問題的審判地點,基於這個理由,她支持此第183項提案列入議程。

⊕⊕⊕:馬拉威的代表「伊索夫歐瑪麥嘉」說大家再一次於委員會一起呈遞〝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聯合國裏面的代表席問題,他希望能提醒代表們〝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已經明白地表示它只要代表那個島上的2300萬人民(***既然如此,代表的席名只用〝Taiwan〞豈不更清楚,而且既然不想要代表中國為什麼要求的英文席名中一定要有一個China的字眼?)。

他繼續說他堅強的信念是基於聯合國憲章中被奉為神聖的原則,組織(指聯合國)應該承認台灣的成就(***中國不會承認台灣的成就,而住在台灣的中國人(外省人)認為台灣的成就是他們成績,他們最典型的說法便是「沒有兩蔣,那有今日的台灣呢?」廣大的中國人民無法承認台灣人有勝過中國人的成就,一群被中國拋棄的台灣人怎能夠有比中國更優秀的表現呢?這不等於承認中國的缺乏智慧?所以中國人只說「割讓台灣」而不坦承「出賣台灣」,認為那是日本的錯誤,而不是中國的錯誤,但台灣人必須為這個錯誤付出代價被中國武力統一,事實證明「被中國人瞧不起的台灣人在被日本統治後,台灣人的教育素養等項人文要素皆勝過中國人」,所以中國人蔣介石的統治是把台灣人貶低為次等人,台灣人若是拿日本人來和中國人比較時,自卑的中國政府便批評台灣人是皇民心態甚至是日本走狗,台灣人何其不幸,中國與日本的心結讓中國人見不得台灣人得意,也不同意台灣應得的獨立,而早期台商的被壓抑之潛意識讓他們在中國大陸充闊佬,發洩地用撤錢的動作告訴中國人:「我們台灣人比中國人行!」,今日台灣的經濟大不如前,很多人都責怪那是去中國投資的台灣人亂花錢包二奶的結果,但從這個角度看來,那是國民黨政府外來政權壓抑台灣人作二等人的結果。或許此馬拉威代表除了要求聯合國承認台灣的成就之外,也應該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台灣的成就,中國的心病讓中華人民共和國講出「我們同情台灣在抵抗日本統治的遭遇…」故作局外人語以示沒有愧疚,這是很明顯可見的證據:陳水扁的就職典禮中曾大力讚美鄧小平和江澤民在中國近年來的成就,但中國政府卻只說「要聽其言觀其行」的皇帝對臣子的名言,好像是美麗的女人因為有信心而願意讚美其他比她醜的女子,而醜陋的女人若要挑美女的毛病,就只能聽其言觀其行,硬指美女的言行舉止不當,中國政府告訴中國大陸廣大的人民,台灣的經濟成就完全建築於蔣介石從中國偷竊運至台灣的黃金,所以台灣才能成為經濟大國,中國政府以此推卸自己的無能,把台灣人的經濟成就說成是中國黃金的功勞,中國若無法克服百年來的自卑,中國絕對無法再成為真正的大國。),「注意到兩個韓國向世界展示被分開的兩個共存的國家承諾走向和解的對話」是件重要的事,事實上在聯合國裏面南韓和北韓多年來皆擁有代表權,所以很難令人理解為何聯合國不承認〝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聯合國是唯一可以建立雙方互信的機構,所以,委員會應該嚴肅地考慮將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的議程。

☆☆☆:坦尚尼亞聯邦共和國的代表「圖瓦戈曼儂基」說在過去的幾年,他的代表團向委員會懇求拒絕考慮此項提案,此立場至今保持不變,他仍然被說服而相信最近的對話是企圖損壞〝第2758號決議〞,委員會應該努力不要把這個中國領土完整的問題列入議程。

⊕⊕⊕:聖文生和格林那定群島的代表「丹尼威爾遜」說僅是討論台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問題便令人煩躁不安,因此,聯合國有責任提供一個審判地點來培養雙方和國際社會之間的善念和互信。特別是在該區域的和解必須對和平和安全有傳導性。

他繼續說今日聯合國有189個會員國而且急需要讓〝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成為第190個會員國以給〝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人民自尊、主權、和獨立的感覺。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是個嚴重的疏失,此疏失必需改正,而此刻正是時候。

☆☆☆:伊拉克的代表「穆罕姆德歐胡邁米迪」說此要求一再地被重覆,絲毫不顧每一次屈服的失敗,任何要將此提案列入議程的企圖,皆是企圖侵犯會員國的內政,國際社會已在〝第2758號決議〞中對中國的人民之代表權下了決定。中國的政府是中國人民唯一的代表,他的代表團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的議程。

△△:敘利亞的代表「費瑟米克達」說1971年聯合國大會以淹沒性的多數票表決通過了〝第2758號決議〞,若將此提案列入議程,將與聯合國憲章的條款或〝第2758號決議〞的內容不一致,他的代表團〝重述其承認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支持其代表的地位,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敘利亞的代表與去年皆同一人,但去年主張支持中國領土完整的話卻在今年消失,敘利亞今年並未明言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北韓的代表「姬永洪」(音譯)說在聯合國裏面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已在1971年解決,他的國家一貫的立場是,在聯合國裏面唯一的中國人民代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他反對此項提案列入議程。(***今年北韓換了個發言人,去年北韓代表明言「台灣是中國不可分開的一部份」,但今年並不明言,台灣人要明白北韓是個會改變一貫立場的國家。但北韓認為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才能代表台灣人,台灣人如果自居中國人便有這種結果)

☆☆☆:南非共和國的代表「瑪昔諾克里斯多福約翰尼斯凡史凱懷克」說他的國家在1971年通過了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後便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官方關係,而且在當時結束了與台灣的官方關係,南非共和國認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而且應該由中國人民他們自己解決,有見於此,他的政府不能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南非共和國今年的發言人和去年為同一人,但他在去年並未明言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今年宣稱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便等於明言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利比亞的代表「傑馬力汀哈米達」說自從1971年,當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一個淹沒性多數票表決的〝第2758號決議〞時,在聯合國裏面中國代表權的問題便至高無上地解決了,北京的政府是中國人民唯一的代表,他的政府重述如同去年期會中對此提案列入議程的反對,他懇求那些資助此提案的發言人斷了此念,讓中國人可以自己解決此問題。

△△:巴西的代表「玻洛闊第洛」說他的政府相信〝第2758號決議〞對此問題有個明確的解決,所以,他不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蘇聯的代表「煎那第蓋提洛夫」說他支持中國的政府是中國人民唯一的代表(***此意為台灣人是中國人,在台灣的ROC政府不能代表在台灣的中國人民,可見,蘇聯雖未明言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但認為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台灣人民,台灣人若自居中國人便有這樣的下場。),此事毋需回顧,蘇聯反對讓台灣在聯合國擁有席位,或是在任何由主權國家組成的組織中擁有席位。

☆☆☆:貝拉魯的代表「安濟拉柯妮里歐」說她的國家支持在這個世界上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完整,台灣不是有主權的國家,所以不能在聯合國裏面擁有席位,她,因此,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去年的貝拉魯發言人也是緊跟在蘇聯發言人之後發言,莫非是巧合?)

△△:烏茲別克的代表「葉力西爾弗希道夫」說他的國家支持〝第2758號決議〞和「一個中國」的原則,就政府和法律之所有的觀點而言,此項討論中的提議,因此,不應該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的議程。

△△:美國的代表「唐納德黑斯」說在過去的28年來以及6任的總統期間美國的政策是一貫而且明確的,柯林頓總統的施政,一如從尼克森總統施政開始以來,皆有高階的重申,美國對中國的立場有3個支柱:「一個中國」之政策(***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只有一個中國。但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跨越台灣海峽的難題必需和平解決,而且必需透過對話來和平解決。

☆☆☆:聖陸西亞的代表「米歇爾約瑟芙」重申支持「一個中國」的政策,〝第2758號決議〞決定頒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其人民合法的代表權,她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古巴的代表「雷法爾道沙瑟史必多」說〝第2758號決議〞仍然維持有效而且完全中肯,任何修改此決議的企圖皆是違反國際法並且是創下危險的先例,他回憶到有必要重視國際法的神聖原則,而且所以,此項提案不該列入議程。

☆☆☆:塞浦路斯的代表「康斯坦丁莫索達斯」,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立場,說他的代表團基於尊重聯合國憲章中神聖的國家主權原則,不同意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的議程。

△△:阿爾及利亞的代表「歐瑟尼克瑪」說他的代表團一向覺得此問題已被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決定性地解決了,此決議還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權利,所以證實了只有一個中國的原則,總務委員會連續地拒絕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議程說明了大多數會員國忠於〝第2758號決議〞的文義和精神。將〝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情況比擬與南、北韓有相似之處並未被大眾同意,基於以上的理由,此項有爭議的提案不應該被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的議桯。

☆☆☆:孟加拉共和國的代表「沙達特霍沙英」說對此項提案他的代表團一向持一貫的立場,很遺憾今年和過去幾年一樣,〝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情況再度重演,當1971年通過〝第2758號決議〞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和聯合國的附屬機構中代表中國的問題就被堅決地解決了,由於這種事實已被建立,沒有必要考慮接受此提案列入此次的議程。

☆☆☆:埃及的代表「魯希迪」先生說他的政府是超過45年前的中東國家首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全體中國人民的國家,所以,重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合法政府」以及「台灣是中國大陸不可分離的一部份」是件合宜的事,他期待「所有中國人統一在一個國家」那一天的來臨,所以,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安哥拉的代表「約瑟法柯霍達克魯茲」說此問題必需被〝這兩個纏繞在一起的政府〞自己解決,因此,沒有理由將此提案列入議程。(***由於此次提案的席名中有個China的字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席名中也有個China的字眼,兩個China在外人看來便像纏繞在一起的東西。)

☆☆☆:烏克蘭的代表「弗洛戴爾克若莫」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其領土包含台灣,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馬利的代表「伊索夫買加」說他的代表團完全持中國的完整,此問題已被〝第2758號決議〞解決而且其條款仍然有效,他們,因此,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高棉的代表「歐奇波里」說高棉一向認為〝台灣省〞是中國內政的問題,由於〝第2758號決議〞,聯合國大會以精確的態度斷言了「一個中國」的原則,高棉,因此,堅決否定此案列入議程。(***在此,高棉說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

⊕⊕⊕:烏果斯拉維亞馬其頓共和國的代表「戈蘭史鐵夫瑟夫斯基」說此提案不應遲疑,這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2300萬人參與聯合國工作的利益,他的政府支持此提案列入議程。

☆☆☆:蓋亞那的代表「歐莉森翠頓」說她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只有一個中國,而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她堅決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哈薩克的代表「耶森巴耶耳」先生說他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且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

☆☆☆:意大利的代表「卯羅玻力提」說此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已被〝第2758號決議〞所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人民唯一的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義務追尋其人民之間的對話,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聯合王國(即英國)的代表「史提瓦艾爾頓」說雖然聯合王國歡迎「台灣民主的事實」,但他並未被說服贊成列入議程,他反對列入。

△△:莫三鼻克的代表「久維亞」先生重述他願為聯合國憲章的原則效勞,基於這種考慮,他說目前所爭辯的問題已被聯合國大會在1971年解決。

☆☆☆:克基茲斯坦的代表「然米拉拓托霍甲法」基於尊重中國領土和主權的完整以及〝第2758號決議〞描述重點的條款,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並且反對台灣此項提案列入議程。

☆☆☆:法國的代表「法蘭克亞列布倫」說他的代表團的立場是基於尊重〝第2758號決議〞,因此,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重要的一部份而且不贊成將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議程。(***此位法國的發言人在去年1999年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的中國,並未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但今年明言〝承認(recognize)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加彭的代表「歐福列得蒙戈拉茅索昔」與大多數的會員國同意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那個國家的人民唯一的合法代表,因此包括台灣,此問題因此,不值得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議程。

☆☆☆:越南的代表「候安奇吐隆」說他的國家的一貫政策是堅持聯合國憲章神聖的原則,名為尊重各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他的代表團因此一貫地追隨「一個中國」政策。

☆☆☆:寮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代表「阿勞闊克帝洪」說這不是個新的問題而且一如以往他的政府基於兩個主要理由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中國一直都是一個國家而且目前的分離僅是暫時的現象,中國人民應該自己解決這個問題,第2項理由是〝第2758號決議〞正確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葉門的代表「歐哈達德」說他的代表團基於1971年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而不能同意在聯合國大會討論此項提案。

△△:突尼西亞的代表「歐斯緬傑蘭地」說只有一個中國,〝第2758號決議〞已堅決地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因此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及波地的代表「伯汀」先生說若此項提案被列入議程便與聯合國大會以前的行為不一致,他的代表團,猶如過去的數年,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5屆期會的議程。

△△:不丹的代表「達西車林」反對列入此項提案。

☆☆☆:蒙古的代表「瑟林玻多蘇善」相信沒有令人佩服的理由要把此提案列入議程,聯合國大會在1971年的〝第2758號決議〞已經恢復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權利,並且解決了其人民在聯合國裏面的代表權問題。(***蒙古人不自居為中國人,蒙古是透過公民投票脫離中國而獨立的國家,雖然蒙古代表並未明言台灣是中國的領土,此意為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才能代表台灣人,台灣人如果自居中國人便有這種結果。)

☆☆☆:巴基斯坦的代表「現夏得阿瑪德」注意到要把此提案列入議程的冗長辯論,台灣是中國重要的一部份,爭辯並沒有力量改變這個事實。台灣身為中國的一部份,無論如何皆沒有權利加入聯合國。巴基斯坦,像大部份的國家一樣,相信任何要把此提案列入議程的企圖將構成違反憲章,每年的爭辯都是浪費,時間應該投注在更實在的問題,他強烈反對此提案登記在議程之內。

※※委員會決定不推薦此案列入第55屆期會。

結論:參加辯論的國家與1999年的數目不多不少,也是67國(不包括中國)

明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之國家和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台灣人必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國家共有31國,比1999的27國增加了4個國家。這31國是有☆☆☆記號者如下:

☆☆☆

阿富汗、塔吉凱斯坦、阿根廷、斯里蘭卡、麥安瑪、雷索若、墨西哥、坦尚尼亞聯邦共和國、伊拉克、北韓、南非共和國、利比亞、蘇聯、貝拉魯、聖陸西亞、塞浦路斯、孟加拉共和國、埃及、鳥克蘭、馬利、高棉、蓋亞那、哈薩克、意大利、克基茲斯坦、法國、加彭、越南、寮人民民主共和國、蒙古、巴基斯坦。

△△

主張不將提案列入議程但不明言台灣是中國領土的有16國,比去年的23國少了7國,這16國分別是:

愛爾蘭、敘利亞、巴西、烏茲別克、美國、科威特、智利、古巴、阿爾及利亞、安哥拉、聯合王國(即英國)、莫三鼻克、葉門、突尼西亞、及波地、不丹。

主張此提案要列入議程的有20國(有⊕⊕⊕記號者),和去年1999年的20國一樣多,只是跑了個宏都拉斯,來了個諾魯,這20國分別是:

塞內加爾、聖圖美和普林塞普、諾魯、史瓦濟蘭、所羅門群島、百里斯、多明尼加、布紀納法塑、馬紹爾群島、甘比亞、尼加拉瓜、查德、賴比瑞亞、薩爾瓦多、石榴島、斯里蘭卡、聖基斯和尼維斯、馬拉威、聖文生和格林那定群島、烏果斯拉維亞馬其頓共和國。

檢討:

歐洲的強國法國在1999年並未明言台灣是中國的領土,但在2000年卻明言〝承認〞台灣是中國的領土,5個常任理國只剩下美國、聯合王國(即英國)、蘇聯不明言台灣是中國的領土。

2000年的成績是:

(31+16):20 = 47:20

A=31=反對ROC列入議程而且明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之國家或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台灣人必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國家。

B=16=反對ROC列入議程但不明言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國家。

C=20=支持ROC列入議程的國家,所以等於承認台灣是PRC中國的領土。不管支持或反對列入議程但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國家和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台灣人必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國家共有51國( A+C = 31+20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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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篇(陳立德 作)

第一章:在聯合國裏面並沒有代表台灣的席位

第二章:誰要〝代表〞台灣加入聯合國

第三章:1996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四章:1997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五章:1998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六章:1999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七章:2000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八章:2001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九章:主張讓ROC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人是多麼不智

第十章:台灣人要尊重〝第2758號決議〞

第十一章:根據第2758號決議,台灣人不可以承認「台灣是ROC的領土」

第十二章:台灣人必需在聯合國裏面駁斥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

第十三章:台灣人必需依據聯合國憲章才能加入聯合國

第十四章:要以何席名加入聯合國

第十五章:要讓哪一個〝單位〞代表台灣人加入聯合國

  • 第二篇(吳青木 作)

第十六章:2002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十七章:國家必須效忠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