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國家必須效忠人民
在聯合國憲章中文版的第23條中(聯合國憲章有6個官方版本,分別為英文版、中文版、法文版、阿拉伯文版……但無論是那一個版本,內容皆必須一致,此中文版並非為英文版的翻譯文,而是存在於聯合國裡面的正版),我們可以看到在聯合國裡面「中華民國」已經被改為「中华民国」了,但「中華民國」不就是「中华民国」嗎,在聯合國憲章英文版的第23條中,我們可看到ROC依然無恙地存於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裡面,不論是中文版或英文版或阿拉伯文版或法文版,其內容必須一致,所以「中华民国」就是ROC,我非常好奇地想知道住在台灣的統派頭子們願不願意效忠〝中华民国
〞?但我確信他們願意效忠ROC,這是這些人很難解釋的矛盾,在聯合國裡面PRC執行著「中华民国
」安全理事會的職責,可見PRC已經在1971年10月25日通過〝第2758號決議〞時便繼承了ROC的一切了,ROC便是PRC,效忠ROC的統派對於此事實要作何解釋呢?附中文簡體字版憲章第23條如下:

住在台灣的統們是可悲的,他們效忠祖國(中國)的愛國心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也是我這個獨派可以接受而且尊敬的,他們心中寶貴的「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裡面已經被改成「中华民国」了,他們心中最重視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已成了「中华民国
」了,唯一可以看到「中華民國」這4個傳統中國字的地方便只有台灣了,他們從前是想利用台灣島喘口氣並傳些後代好消滅「中華人民共和國」,如今卻連自己的國號都被奪走了,「中華民國」曾幾何時成了「中华民国
」,從這點看來,住在台灣的統派常讓我深深感慨,本書的首位作者亦是我的好友陳立德常告訴我說,身為獨派的他,真心同情統派們在戰敗而失去理想後卻因為思鄉而必需效忠其往日的敵國之悲哀,但是我無法不聯想到那些統派中有沒有人曾經感受到台灣人沒有自己國家的悲哀呢?李登輝只不過是對司馬遼太郎說了一句「身為台灣人的悲哀」,便招來一群忿怒的統派圍攻,李登輝有自知之明,知道台灣人的悲哀,但那些圍攻他的統派有自知之明嗎?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來,那些人把他們附匪投共的原因歸咎是李登輝當上總統,那些統派真正的悲哀是「不檢討自己內心可鄙的陰暗面。」。
「蔣政權」向台灣人說謊,捏造了一個連他都未簽字的開羅宣言,霸佔了台灣,製造228事件屠殺了多少台灣人,其中包括向聯合國抗議要求讓聯合國託管的台灣人;聽說,李登輝也是228事件的受害人,他屈身於國民黨多年後僥倖成了「蔣政權」的總統,但他卻以總統的身份代替「蔣政權」為228事件向台灣人道歉,這真是台灣人的悲哀,一個受害者代替加害者向其他的受害者們道歉,可嘆的是,又有那個加害者的幫凶願意向228受害家屬們道歉呢?又有那個加害者的後代曾經向228受害家屬們道歉呢?
統派的面子比他們祖國的萬里長城還要堅固哩!
往日的統派在台灣徵兵,強迫台灣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敵,而今日的統派卻強求台灣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一,往日的統派和今日的統派所持的理由竟然完全一樣,那便是「保護中華民國」,但如今「中華民國」已成了「中华民国」,住在台灣的統派缺乏人性之處便在於此,他們的面子比台灣人的死活來得重要。
〝國家〞是保護人民的機器,此機器由政治人物直接使用,使用此機器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民的福祉,絕不是為了維持此機器的名稱(國號),政治人物是公僕,人民才是主人,機器不過是個工具,從未聽說有任何人為了維持機器上的名牌而甘願喪失性命。
「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要問你為國家做了什麼。」,這句話是政客(甘迺迪)用來騙人民(瑪麗蓮夢露)的謊言。如果將國家比擬為一輛汽車,人民便像坐在後座的老闆,政治人物則是受雇坐在駕駛座的司機,所以像李登輝這樣的政治家便稱選民為〝總統的頭家〞。老闆決定目的地,司機只負責忠誠地開車,絕不能坐在駕駛座上要求頭家下車去推動一輛報廢的汽車。而「中華民國」便是一輛不屬於台灣人的「報廢贓車」。
如果有人說:「不要問機器為你做了什麼,要問你對機器做了什麼。」,所有的人皆視之為無知;但若將之改為「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要問你對國家做了什麼。」時,很多人便上了政客的圈套。
台灣人頂著ROC的名號已經超過50年了,這50多年來台灣人從未免於被打的威脅,ROC無法保護在外海的台灣漁船,ROC甚至無法保住她在海外的建築物(比如在韓國的大使館…),ROC也沒有辦法維持治安,台灣人報案被吃案的比例高過「蔣廟」的銅像(***2002年2月1日法務部長陳定南受理陳情被派出所吃案的地下錢莊案,以〝法秘決字第0910180471號〞移送警政署偵辦後,據陳情人說照樣被陳毅民刑警吃掉,連法務部長交代的案子都可以掩蓋,後來當事人受不了這樣的作風,只好請某立委向警政署長反映,事過一年尚未有結果,可見正直的長官也有被蒙蔽的時候;外交部可能蒙蔽總統府是個合理的懷疑。我們的國家因為頂著ROC的國號才會有今日這種從內到外的粉飾太平忽略人民欺騙上級的敗相。),其法律只是為了要求善良人民服從,並不能保護善良的人民,反而像是保護罪犯的人權條款,不論對外或是對內,這個國家並沒有善盡保護人民的職責,如果有人說:「不要問ROC為台灣人做了什麼,要問台灣人對ROC做了什麼。」,所有的台灣人必將之視為混帳。台灣人為ROC所付出的還不夠多嗎?ROC有什麼權利和資格要求台灣人對牠效忠呢?我很好奇,宋楚瑜先生要如何說服台灣人,應該以身為中華民國國民為榮?
在歷史的忠實記載中,毛澤東和周恩來皆向外國宣佈支持台灣獨立,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70年的憲法中並不將台灣列為其領土,但曾幾何時,中國政客為了讓侵略台灣合法化,便於1982年在憲法中增列台灣為其神聖的領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改變中,可以證明「台灣自古便是中國固有領土」是句欺騙聯合國的謊言,台灣人實在沒有必要再繼續頂著ROC的枷鎖,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裏面永遠地侮辱。
統派由效忠「中華民國」轉變為效忠「中华民国」是可以理解的,「中华民国
」可以保護他們並鞏固他們的利益,但「中华民国
」可以保護住在台灣的人民嗎?任何人皆沒有義務效忠一個沒有能力庇護他們的國家,報廢的汽車應該扔掉,這是換輛新車的時候了,台灣人要建立自己的國家時候已經來臨。
或許有人會問:「那麼,台灣人選出來的中華民國總統要放在那裏呢?」
我的回答是:
如果我是中華民國總統,
我必然效忠中華民國元首的職責。我不會陷中華民國於不義,我不會強搶他國的財產以豐富自己國家,不可以像周恩來一樣硬柪別人的東西,世界上的戰爭幾乎全來自於政治人物這樣的貪婪,這是假的效忠。
宣佈在第2次世界大戰後負責接受日軍投降的責任早就已經結束。
宣佈「開羅宣言」是前3任元首蔣介石所捏造。
宣佈遵守聯合國憲章第76條和第77條,說明台灣目前的法律地位是暫時交由聯合國託管。
宣佈「蔣介石陷中華民國於不義」,為了要維護中華民國的高尚國格,把蔣軍政權所強搶的台灣還給真正的主人台灣人,才是效忠中華民國的高尚行為。
妥善運用台灣人所賦予的民意向聯合國表示台灣不屬中國,保護台灣免於被併吞。
行文至此,此書也應作個結束,多少年來,蔣政權強迫台灣人唱的軍歌皆是為了保護牠的「中华民国」,台灣兵從未有一首保衛台灣的軍歌,本書以獻上一首保衛台灣歌曲「台灣兵一定贏」作為結尾,但願此書、此歌能加強「台灣免於被併吞」的機率。
附歌詞譜:「台灣兵一定贏」

「台灣兵一定贏」歌曲 (2000年)引言
數百年來中國屢次戰敗,中國人民累積了甚深的仇恨與自卑,現在他們將要建立一個強大的中國了,靠的是將仇恨心轉移至弱小善良的台灣,以維持中國的民心士氣,中國要洗刷他們的國恥以挽回顏面的方法是,欺凌那個曾經被中國出賣的台灣,中國這種卑鄙的強國之道,永遠不能解決其民族的自卑,因為在「八國聯軍」、「南京大屠殺」等中國境內的戰爭中,台灣從未參與,中國人對日本的恨意很深,但從未說要攻打日本,中共政府甚至從未要求日本戰爭賠償(比不上越南、韓國、菲律賓政府的表現),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郤威脅台灣人說:「血洗台灣」,江澤民還變態地說:「打台灣絕不手軟」,中國嘴巴講的「台灣問題」其實是中國的「心理問題」,因為台灣從來不曾為中國製造任何問題,反倒是中國人的內戰造成台灣人的不幸。
台灣島外有中國好戰統派的威脅,島內控權的統派腐敗將官們把子女送至美國還無恥地自居中國人,強徵台灣人當兵為他們抵抗中共,硬逼台灣子弟兵割捨保護自己家鄉的真情,不准台灣人說母語愛台灣,強迫台灣人(包括總統)喊「中華民國萬歲」的口號以鞏固其不實的政權,這完全不合人性,難怪台灣士氣低迷,從中國國民黨的統治至今,台灣人被迫唱愛中國的軍歌,統派將官們拼命貪污,台灣子弟兵郤不能有保護台灣的目標,所以連一首保衛台灣的軍歌也沒有,但台灣人的時代已經來臨,民進黨已經學習執政,我們不能任由中國和島內的賣台統派唱合,聯手破壞台灣人的自主,沒有民心便沒有士氣!台灣人應該高唱「保護台灣」的歌!
(台灣大樂隊完成正式錄音於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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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與其畫作合影

※第一篇(陳立德 作)
第十一章:根據第2758號決議,台灣人不可以承認「台灣是ROC的領土」
- 第二篇(吳青木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