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998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時間:1998年9月11日上午和下午
以下是根據聯合國大會對媒體發出的新聞稿GA/9434之忠實翻譯,會場記錄員之記錄方式與去年相同,我們也因此有一點像是坐在旁聽席的觀眾目睹各國外交官的演說,在本次的辯論過程中,你會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聯合國代表使用幾乎和1996年完全一樣的措詞來駁斥〝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所有發言的外交官中,他是最輕鬆的一位,他只要把2年前的演講稿重唸一次即可!
總務委員會在今天的2次聚會(上午和下午)中討論第166項提案要不要列入議程之事…
由於此事並無共識,所以委員會決定不將「重新檢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聯合國裏面唯一的法定代表〞之〝第2758號決議〞」之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議程,此決定是在56個發言人的辯論之後所確定。
辯論開始:(翻譯文中有紅色的括弧和***記號者是作者的註解。)
談及此一問題,中國的代表說惹起台灣代表權的問題是厚顏無恥的企圖挑戰聯合國大會的決議以及將一個主權國家劈成兩片以便在聯合國裏面製造兩個〝China〞(***中國代表在此又使用文字欺騙的技法,提案國史瓦濟蘭所要求的是〝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席位,並不是〝Taiwan〞的席位,〝第2758號決議〞中只是明言要〝毫不猶豫地將蔣介石的代表們驅逐出去〞,〝第2758號決議〞並無提及〝台灣不能加入聯合國〞,如果台灣人以〝Taiwan〞為名要求加入聯合國的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便不能以〝第2758號決議〞作為抗議的理由,因此在下判斷,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常不願意看到台灣人以〝Taiwan〞為名申請加入聯合國。),仗著高舉所謂的〝台灣在聯合國的席位〞之問題(***再一次地文字欺騙。),這些一小撮的國家只是要推動強烈地破壞中國和平統一的進行。
但是,身為提案國之一的史瓦濟蘭代表說,〝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經濟上和政治上有不平行的發展,這導致其部份人民有強烈的參加國際活動的慾望,他們因其參加聯合國之基本權利被謝絕而感到挫折,他又說,要注意到〝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裏的記載仍然承認它是聯合國的創始者之一(***雖然〝第2758號決議〞明言「聯合國大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中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但至今(2002年)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第1款仍然明言〝Republic of China 〞是安全理事會的5個常任理事國之一,讀者或許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中華人民共和國利用〝第2758號決議〞把蔣介石的代表們驅逐出去後不把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的〝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改為〝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呢?這其中含有一個城府極深的中國式政治陰謀,特放在本書的第九章討論,不過在此可以看出是史瓦濟蘭的代表在玩弄文字遊戲,聯合國憲章第23條只明言〝Republic of China〞是常任理事國,並非提〝Republic of China是創始國的歷史往事〞,更非指〝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常任理事國。」〝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並無意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霸權從事爭辯,只是要在國際社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平等立足地生存。
支持此提案的眾多發言人引用了〝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目前處於國家狀態的屬性,譬如其為世界上主要的經濟力量,其民主的政府,其與眾多國家的外交關係以及贊助發展中國家。至於其他一些反對此提案的發言人將此提案歸之於中國政府的內政和領土完整的問題。
以下是對此提案作出聲明的代表:
塞內加爾、馬拉威、甘比亞、阿根廷、哈薩克、所羅門群島、斯里蘭卡、巴拉奎、伊拉克、布紀納法塑、科威特、喬志亞共和國、墨西哥、賴比瑞亞、聖圖美和普林塞普、宏都拉斯、聖陸西亞、多明尼加、查德、聖文生和格林那定群島、尼加拉瓜、智利、石榴島、坦尚尼亞聯邦共和國、塞浦路斯、尼泊爾、麥安瑪、寮人民民主共和國、利比亞、貝拉魯、巴西、及波地、蘇聯、意大利、敘利亞、孟加拉共和國、伊朗、蒙古、阿爾及利亞、古巴、薩爾瓦多、蘇丹、辛巴威、埃及、土庫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德國、葉門、蘇利南、烏干達、突尼西亞、喀麥隆、肯亞、雷索若、巴基斯坦。(***以上的54國再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史瓦濟蘭,共56國參發言辯論要不要重新檢討〝第2758號決議〞。)
⊕⊕⊕:塞內加爾的代表說他完全支持此提案的名稱〝基於國際狀況上的基本變化和穿越台灣海峽的兩個政府之共存,有必要回顧聯合國大會在1971年10月25日表決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這個世界的輪廓已經改變,〝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個實體,猶如日蝕不能宣佈太陽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不能宣佈〝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無效。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有它自己的人民和領土,他說,它有能力決定國際上的協定並且服從國際法律。它與121個國家有商業關係並且是許多各種型態和名稱的非政府組織的一員,如今它合乎WTO的標準,而且是遵守人權和自由的民主、和平共和國。〝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曾經對一些發展中的國家作出高額的奉獻。他希望此項提案能得到總務委員會的支持而且能夠被列入臨時的議程。
中國的代表說,今年在一個厚顏無恥地挑戰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的企圖裏,有一小撮的國家一再地惹出〝台灣的代表權〞的問題(***中國代表又故意把〝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代表權說成〝Taiwan〞的代表權,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心極欲把〝否定〝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變成〝否定Taiwan〞的表現。)本質上,此提案是賣力把一個主權國家劈成兩片而且在聯合國裏面製造〝兩個China〞或〝一個China,一個Taiwan〞,如此的罪行構成了嚴重地侵犯中國主權而且殘忍的不人道的干涉中國的內政,此提案踐踏蹂躪了聯合國憲章中的〝第2758號決議〞和國際法的原理(***〝第2758號決議〞並未神聖到被列入聯合國的憲章裡面,中國代表在此很明顯是睜眼說瞎話。),中國的政府和人民強烈地反對這個行為,中國因此,強烈地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第53屆期會的議程。
他說他希望總務委員會繼續維護正義並且支持他的政府的地位,眾所皆知自遠古以來台灣便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中國代表在此所說的〝自遠古以來〞所用的英語措詞是〝Since Ancient Time〞,在牛津字典中所謂的Ancient History是指公元476年西羅馬帝國之前的歷史,事實上在中國的宋朝皇室地圖中(約公元1000年)沒有畫出台灣島看來,中國人當時尚不知有台灣這塊土地的存在,而且清朝皇帝雍正在1722年時說:「台灣地方,自古未屬中國」,1663年鄭成功兒子鄭經說:「東寧(台灣)與中國版圖渺不相涉」。可見中國代表所說的是欺君之罪的謊言,而且該中國代表的英文程度不佳。),至今日,有162個與他的國家有外交關係的國家皆承認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再一次地清楚地證實了〝一個China〞的原則,台灣問題純綷是中國內部的事,是一種中國人民自己的事(***台灣的確是中國人民在心理學上的問題,心理上的問題需要精神治療,靠武力無法解決自卑感,是台灣人讓中國有被凌辱的歷史嗎?中國人仍然懦弱得還是懼怕往日的列強而只能找台灣人當出氣桶嗎?),中國不能忍受任何國家或個體干涉其內政,此一小撮惹起〝Taiwan在聯合國裏的席位〞問題的國家是嚴重地破壞中國和平統一的進行。
⊕⊕⊕:史瓦濟蘭的代表說他簽署此項提案的偉大重要性,並且要在此提案附加他的聲音,〝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經濟和政治上的不平行為它的一部份人民帶來參加國際活動的強烈期望,他們因為其參加的基本權利被一個由他們贊助的機構聯合國否決而挫敗,史瓦濟蘭已與〝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建立了堅強的關係,而且史瓦濟蘭為了〝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被聯合國排斥而感到痛苦。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無意從事與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至高無上霸權爭論,它只想要在國際社會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平等立足地存活(***這是何等的卑恭屈膝),在冷戰時期之後,國際社會不能忽視〝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他表示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記載,〝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仍被承認為聯合國的創始國之一。
(***聯合國憲章第23條之原文如下:
- 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consist of fifteen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public of China, France, 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shall b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The General Assembly shall elect ten other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be non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ue regard being specially paid, in the first instance to the contribution of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to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and to the other purposes of the Organization, and also to equitabl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 The non-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be elected for a term of two years. In the first election of the non-permanent members after the increase of the membership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from eleven to fifettn, two of the four additional members shall be chosen for a term of one year. A retiring member shall not be eligible for immediate re-election.
- Each member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shall have one representative.
其中文翻譯如下:
安全理事會應由聯合國的15個會員國組成。Republic of China、法國、蘇聯(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和北愛爾蘭,美國應該是常任理事國,聯合國大會員應該選出另外10個聯合國會員國為安全理事會的非常任理事國…。)
既然蘇聯在解體之後的國名已由〝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改為〝Russian Federation〞,為什麼在聯合國憲章中的常任理事國名不改為Russian Federation?因為Russian Federation繼承了〝The Union of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s〞在法律上一切的權利;所以在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中承認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後,PRC並不要求在聯合國憲章第23條中的ROC改為PRC,因為PRC在法律上繼承了ROC所有的權利,換句話說ROC的一切,包括領土、人民、外匯存底皆屬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有,ROC的外匯存底在外國銀行的登記曾經全部以私人名義便是因為這個原因,聯合國憲章並非僅有英文版本,事實上聯合國內部共有六種官方版本,英文、中文、法文、阿拉伯文、………,這六種官方語言內容一致,中文原版(非英翻中)現今登記在聯合國裡面的第23條憲章如下:

可見,在聯合國憲章中,「中華民國」已經變成了「中民
」,ROC就是「中
民
」,統派的「中華民國」曾幾何時變成了「中
民
」,根據〝第2758號決議〞,聯合國並沒有將ROC驅逐出去,ROC和中華民國仍然存在於聯合國裡面,聯合國只是把蔣介石的代表們從聯合國裡面的ROC中驅逐出去,明白了這個道理之後,便知道主張〝Taiwan是ROC的領土〞或主張〝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是多麼地不智啊!。以上的事實,是統派們掩蓋多年不願意讓台灣人知道的真相,閱讀至此,若讀者心急不耐,請直接跳至第九章。)
⊕⊕⊕:馬拉威的代表說台灣問題是個長年四季不斷的問題,逆抗所有理論上的爭論,〝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很牢固地發展並強化其州之狀態的屬性,其2150萬人民援助許多發展中的國家,且有個真正民主的政府,而且是聯合國裏面許多會員國羡慕的對象。
〝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政府也已經和許多國家發展了外交關係,〝第2758號決議〞存在的方式是過期的承認,馬拉威覺得〝雙方的平行代表權〞可以創造邁向解決這種情況的要素,馬拉威樂於見到此第166項提議被列入即將來臨的聯合國大會期會。
⊕⊕⊕:甘比亞的代表說將〝Republic of China〞(***甘比亞在此並不是說〝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可見甘比亞提案的是要讓ROC重返聯合國,台灣不過是個藉口、地名,而非國號),排除於國際事務之外是不智之事,它應該重新參加國際社會並且在聯合國取得合法的位置,〝Republic of China〞不但是在這個世界的主要經濟國家,而且是資訊技術上的先進國家,下一個千禧年之後是由資訊技術所支配,所以〝Republic of China〞擁有很多的力量與發展中國家和已發展國家分享,不僅如此,它以其在民主和人權的成就為榮,並且奉聯合國憲章為神龕原則去處理國家的事(***這句話有點肉麻,但忠實譯出。)
☆☆☆:阿根廷的代表說在1971年聯合國以通過〝第2758號決議〞解決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國人民唯一的合法代表,阿根廷曾經支持通過這項決議,這是基於聯合國憲章中所講的領土完整的原則。阿根廷曾是首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關係的國家,雙方建交於1972年2月,阿根廷明確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是中國唯一的代表,台灣是中國領土必要的一部份,阿根廷不贊成此提案被列入第53屆期會的臨時議程,因為這個問題早已被解決。
☆☆☆:哈薩克的代表說他的代表團完全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努力保衛其主權和領土完整。他的政府,因此,反對將此第166項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現下的期會之議程,哈薩克清楚地瞭解中國政府是中國人民唯一的合法代表而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問題是中國政府和人民的事。
⊕⊕⊕:所羅門群島的代表把〝第2758號決議〞形容成一個〝不應繼續存在於聯合國的冷戰之恐懼和僵化的產品〞,沒有任何理智上的特技可以改變〝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Republic of China〞的事實,拒絕回顧〝第2758號決議〞將會繼續冷戰的進行曲,鎖定21世紀危險的腳步,這個危險可能來自於將近2200萬個台灣人民的代表權被否,而這可導致ROC和PRC的和平統一更為困難(***ROC即〝Republic of China〞, PRC即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華人民共和國),此意為讓台灣加入聯合國是為了有助於中國的和平統一)。
他的代表團更早前所關心的是世界衛生組織今年不久前拒絕援助發生在台灣的兒童和嬰兒的腸病毒所引起的騷動,有6萬至30萬人感染但55人死亡,很明顯地,世界衛生組織猶如依據法律般地否決了自己的天職而演出了〝第2758號決議〞(***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天職是防治疾病,如果讀者不很健忘的話,該記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台灣發生921大地震時向全世界宣佈任何國際援助皆須經過它的同意,中國這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似乎認為〝台灣愈是無助或台灣人死得愈多則愈能促進世界和平與安全。),他指出,在過去的一些聯合國大會期會中,有一些決議被回顧且被局部或全部宣佈無效。總務委員會不應該否決第53屆期會作相同之事的機會。
△△:斯里蘭卡的代表說世上僅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其首都在北京。他不支持兩個China的原理也不支持兩個共存政府的任何原理,斯里蘭卡繼續支持1971年通過對中國的決定之〝第2758號決議〞,並且反對要把此提案列入第53屆期會議程的要求。
⊕⊕⊕:巴拉奎的代表說將此案列入議程的請求實有足夠的價值來考量,〝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無疑地有構成國家的三個要素:領土;人民;政府。他贊成考慮此提案並且希望兩個集團將能解決他們的差異。
☆☆☆:伊拉克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終於堅決地解決了中國代表權的問題,該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的中國代表,伊拉克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議程,因為沒有理由如此作。若將此提案列入議程便是窮兇惡極地違犯了中國領土的主權,重新討論此提案是浪費聯合國大會的時間。
⊕⊕⊕:布紀納法塑的代表要求將此提案題獻於聯合國大會的臨時議程並且加註〝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個確實的實體,大多數的會員國皆與它有多重的關係,他相信聯合國有責任接納任何類似這種國際性和平和安全的負面衝突的問題,沒有任何情況是不能被改變的,他要求〝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實體在一種新的情況下被承認。
☆☆☆:科威特的代表說Taiwan在聯合國的代表席位問題已在〝第2758號決議〞中明顯地解決了。任何將此提案列入議程的企圖,因為如此,將違犯了〝第2758號決議〞和中國領土的完整,這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也只有一個中國民族,此提案不該列入議程。
☆☆☆:喬志亞共和國的代表相信總務委員會應該承認聯合國是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機構,因此,應對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有充份的瞭解,此提案,因為如此,所以不應該被列入這個期會的議程。
☆☆☆:墨西哥的代表說他的代表團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若將此提案列入議程則不容於聯合國的利益,沒有理由質疑聯合國大會在1971年表決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的決定。
⊕⊕⊕:賴比瑞亞的代表說她的政府嚴正地支持〝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權利以及其人民。聯合國必需堅持普遍性的原理,聯合國憲章的原理應該從行動中看到,而不是僅靠修辭學。恢復〝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在聯合國裏面的法定權利是件實用而且合理的事,她相信以一些被認可的出自善意的正式談判可以獲得一個耐久的決議。
⊕⊕⊕:聖圖美島和普林塞普的代表說由於〝第2758號決議〞否決了2180萬人的參加權並且抵觸了聯合國憲章中的普遍性原則。〝第2758號決議〞的語言反映出當年冷戰時期的心態,但今日的這個實體必須加以考慮,他說〝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一個民主制度和有民選官員的國家,這個國家享受其強勁的經濟並且與全世界維持經濟活動。
平行代表權並不是統一的障礙,這可以換得台灣海峽兩邊的利益以朝向統一的目標,允許〝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加入聯合國並不構成對任何會員國的挑戰,尤有甚者,在聯合國這個組織中雙方和平的共存是結束亞洲的不安定局面之催化劑,為了世界和平和安全,這個狀況值得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的注意。
⊕⊕⊕:宏都拉斯的代表說他堅定地支持此項由塞內加爾所提出要列入第53屆期會臨時議程的提案,宏都拉斯無意干涉他國之內政,但與其他擁抱國際安全的愛好和平的國家,要求將此提案列入議程。
△△:聖陸西亞的代表支持並且尊重聲明主權原則的〝一個中國〞之政策,台灣在國際法庭上大膽但徒勞無益的賣力創造出一種分離的方法已贏得了少數會員國的同情,但是,有必要加強朝向統一和和平的全球性趨勢,擁護〝第2758號決議〞是件重要的事。
⊕⊕⊕:多明尼加的代表說支持台灣被列入這個組織的理由不僅高貴,而且公正和正確。普遍性的原理和宣稱主權國家觀念在任何情況之下皆令人敬佩,〝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一個主權國家已經是很多年的事了,而且處於國家的狀況己獲得國際上的承認,然而,有一個搭配良好的限制性的努力,否決了台灣應得的法律地位,聯合國大會的〝第2758號決議〞為那些尋找機會否定台灣在聯合國席位的人奠定了爭論的根基,近來的一些事實讓我們應該再評估〝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情況以及〝第2758號決議〞的問題。
⊕⊕⊕:查德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並未達成其共同主辦人意欲的目標,基於國際情況上之基本變化,查德認為將此提案列入議程是個公正的要求。
⊕⊕⊕:聖文生和格林那定群島的代表說很明確地需要回顧〝第2758號決議〞,因為聯合國曾經在東、西德統一之前允許其各自擁有聯合國的席位,南韓和北韓也一樣,〝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亦應被允許。一如在〝人權普遍性宣言〞所陳述,每一個公民皆有適當有效的參加基本權。
保護普遍性的人權是聯合國的職務,他說,在〝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人民持續地被排斥聯合國與其密切聯繫的機構之外,他質問聯合國,如果〝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決定要試爆核子炸彈時安全理事會是否有權利調停,國際社會應該感謝〝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有一個承諾和平的政府。此問題應被當作目標並合理地看待。
⊕⊕⊕:尼加拉瓜的代表說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反映出冷戰時期的意識型態,如果發現〝兩個China〞之難題有任何解決之道時,〝第2758號決議〞現在就應該修正,如果台灣在聯合國有代表權,將不可避免地讓雙方更容易作更廣泛的交流和接觸,如此的發展將有益於區域的安全和穩定。為了這個理由,他的代表覺得〝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應該再一次地成為聯合國的一員。(***從這句話看來,尼加拉瓜只是被某個〝單位〞授意提案要求讓〝Republic of China〞回到聯合國,並不是要為台灣人在聯合國裏面爭取一個新的席位來代表台灣人發言,反而是用台灣為藉口來替ROC發言,既然ROC在聯合國的法定權利地位已經被PRC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台灣人不可再默許該〝單位〞繼續以〝Republic of China〞代表台灣人在聯合國發言,而且在聯合國裏面從未有〝Taiwan〞的席名和席位,為什麼台灣人不試試看以〝Taiwan〞之名要求〝首次〞加入聯合國,而不是以ROC為名〝重新〞回到聯合國?)他的國家因為如此,所以支持此第166項的提案列入議程(***此提案在總務委員會中列在第166項。)。
△△:智利的代表說中國代表權的問題已在1971年的〝第2758號決議〞中被明確地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中國唯一的官方代表。智利不支持此項提案被列入議程。
⊕⊕⊕:石榴島的代表說大家皆看到了改變,〝第2758號決議〞己在不同的時代走過去了,地緣政治結構己經改變而且有必要重新檢討這個問題,這對聯合國而言並非是個新的改變,聯合國必需忍受改革而更有效率地去執行,石榴島同意此提案要列入議程的觀念。
△△:坦尚尼亞聯邦共和國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至今仍然有效,它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聯合國席位的權利,兩個各自分離的主權國家徒然是暗中破壞此〝第2758號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他的國家反此提案列入議程並且力勸總務委員會反對此提案。
☆☆☆:塞浦路斯的代表說他的國家主張在聯合國憲章中奉為神聖的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首要原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當局〞者。
☆☆☆:尼泊爾的代表說他的代表團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本屆期會議程,聯合國內中國的代表權在27年前便已解決,由於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此項提案的任何考慮皆會干涉到會員國的內政。
☆☆☆:麥安瑪的代表說當聯合國賦予中國合法的地位時,〝第2758號決議〞明言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此問題是中國人民決定的內政,麥安瑪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議程。
☆☆☆:寮人民民主共和國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建立了不可剝奪的法定權利,如果再考慮這個問題只會損害到這個〝第2758號決議〞的精神,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它才是中國人真正的代表,他的代表團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利比亞的代表說此〝第2758號決議〞,是以壓倒性多數票通過,再一次地證實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是中國人民唯一的代表,此問題己在決議中獲得解決,再提一次是浪費時間和精力,他堅決地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議程,並且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
☆☆☆:貝拉魯的代表說他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只有一個人中國,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法定代表,〝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是中國的一部份而且不可以成為聯合國會員國,他堅決反對第166項提案列入議程。
☆☆☆:巴西的代表說他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看法並且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議程,〝第2758號決議〞是中國問題的明確結局。(***〝第2758號決議〞確實是中國問題的結局,但不是台灣的結局,因為該決議全文未提〝Taiwan〞半個字。)
☆☆☆:及波地的代表說這不是一個新的問題,國際社會已經堅決地決定,在〝第2758號決議〞中,只有一個不可分割的中國而且台灣是中國重要的一部份(***及波地的代表若不是被中國收買便是被騙,因為〝第2758號決議〞解決的是中國代表權問題,而不是台灣的法定地位問題,將來台灣人要以〝Taiwan〞之名加入聯合國時一定要告訴像及波地這類的國家,「〝第2758號決議〞並沒有提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人沒有必要請求友邦提案檢討〝第2758號決議〞,反而可以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解釋為什麼拿〝第2758號決議〞來欺騙世人說台灣是它的一部份?),任何與此違背的企圖命中註定失敗,他要求此項提案不被列入議程。
☆☆☆:蘇聯的代表說他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論調,他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理由將此項提案列入議程而且他反對此項提案。
△△:意大利的代表說中國的代表權問題已在〝第2758號決議〞中解決過了,聯合國大會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他不同意將此提案列入議程。
△△:敘利亞的代表說若把此項提案列入議程便是不遵守聯合國憲章,任何製造兩個China的企圖都是浪費時間。
☆☆☆:孟加拉共和國的代表說他的代表團再次證實要支持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中國領土的代表權問題已在〝第2758號決議〞中獲得解決,在該決議裏中國已被授予其合法的地位,他不會支持此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本屆期會的議程。
☆☆☆:伊朗的代表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在聯合國裏面唯一合法的中國人民之代表,他的代表團不支持此項提案列入議程。
△△:蒙古的代表說他的代表團覺得並沒有令人佩服的理由來將此提案列入本屆聯合國大會期會的議程,〝第2758號決議〞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要把此項列入議程會混淆目前的實體。
△△:阿爾及利亞的代表說他的代表團全力支持〝第2758號決議〞,此決議對於聯合國內的中國代表權有最好的、公正的合法的觀點,此決議至今仍然有效,總務委員會應該反對將此項提案列入聯合國大會本屆期會的議程。
☆☆☆:古巴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的條款仍然非常中肯而且有力,回顧〝第2758號決議〞將導致過去老式的實體問題而且砥觸國際法律的原理,在聯合國裏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人民唯一的合法代表,此項提案不應列入本屆聯合國大會期會的議程。
⊕⊕⊕:薩爾瓦多的代表說依據聯合國憲章所明載國家之主權和平等的原理,已呈交出要求此項列入議程的提案,薩爾瓦多與〝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有長久的關係,〝第2758號決議〞解決了聯合國裏面的中國人民之代表權難題,但未考慮到台灣海峽兩邊的政府之事實,中國的分割於是沒有解決。在過去的50年,〝Republic of China〞與很多國家建立關係並且建立了國際財務和發展力量的多種合作協約。他的國家支持此提案要列入議程並非是要挑戰〝第2758號決議〞,也不是要干涉任何其他會員國的內政,2000萬居民和他的國家聯結起來應該得到支持,聯合國有義務考慮為〝Republic of China〞排除困難。(***薩爾瓦多的代表不說聯合國有義務為〝Taiwan〞排除困難,反而說應該為〝Republic of China〞排除困難。可見,該〝單位〞授意其友邦提案的〝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重回聯合國所考慮的是ROC的利益,並非是Taiwan的利益,如果台灣人同意讓該〝單位〞在聯合國裏面代表台灣人發言(也就是代表台灣)的話,該〝單位〞應該作的是「爭取台灣人的利益」,而不是替ROC發言。)
△△:蘇丹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已經決定性地審判了這個問題,企圖將此提案列入本屆聯合國大會期會議程是違背聯合國憲章,此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內政。
△△:辛巴威的代表說雖然〝後冷戰時期有基本上的變局〞這句話被引用來作為〝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之法律地位改變的理由,但這類的變化並不成為可將之正當化,合法化的理由,〝第2758號決議〞仍然與當初在1971年時一樣有效,他力勸此案不可列入議程。
☆☆☆:埃及的代表說此問題已被〝第2758號決議〞拍板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人民唯一的合法代表,他加入其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的代表團。
△△:土庫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代表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且說沒有重審〝第2758號決議〞的必要,他反對此案列入議程,因為這會與聯合國憲章矛盾。
△△:德國的代表說他被授權採納「一個China」的政策,並且認為沒有必要將此提案列入議程。
△△:葉門的代表說基於其他代表團已經陳述過的理由,他反對將此提案列入議程,他的政府只承認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蘇利南的代表說總務委員會已經被這個問題弄得心神不寧很多次了,實在不適宜舉行討論,因為這早在1971年便解決了,沒有必要將此提案列入議程。
△△:烏干達的代表說他並未被說服,有正當的理由來重新回顧〝第2758號決議〞,〝The 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在台灣的ROC)〞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因為那會干涉主權國家的內政。
△△:突尼西亞的代表說〝只有一個China〞而且〝第2758號決議〞己經解決了代表權的問題,沒有必要將此提案列入議程。
☆☆☆:喀麥隆的代表說他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全中國領土之主權的決心,此問題的解答包含在〝第2758號決議〞之內。
△△:肯亞的代表不論現在或將來皆堅決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第2758號決議〞依然有效。
△△:雷索若的代表反對回顧〝第2758號決議〞和將此提案列入議程,他只承認首都設在北京的中國。回顧〝第2758號決議〞,對此問題不會產生不同的解答。
☆☆☆:巴基斯坦的代表說〝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裏面唯一的合法中國代表。這個決定對於保護聯合國憲章條款有其必要性,而且聯合國必為其憲章服務。聯合國必需堅決地埋葬這個問題,中國是聯合國裏面的主權會員國而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他反對此提案列入議程。
總務委員會基於「此事缺乏一致的意見」而決定不將此列為第166項的提案列入議程。
結論:
在55個發言人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不算在內),明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之國家和主張台灣人是中國人所以台灣人必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代表的國家計有21國,這21國分別是:(有☆☆☆記號者)
☆☆☆:阿根廷、哈薩克、伊拉克、科威特、喬志亞共和國、墨西哥、塞浦路斯、尼泊爾、麥安瑪、寮人民民主共和國、利比亞、貝拉魯、巴西、及波地、蘇聯、孟加拉共和國、伊朗、古巴、埃及、喀麥隆、巴基斯坦。
主張〝重新回顧〝第2758號決議〞不可以列入議程但並不明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有18國,這18國分別是(有兩個△△記號者):(***或許這18國才是台灣人的友邦)。
△△:斯里蘭卡、聖陸西亞、智利、坦尚尼亞聯邦共和國、意大利、敘利亞、蒙古、阿爾及利亞、蘇丹、辛巴威、土庫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德國、葉門、蘇利南、烏干達、突尼西亞、肯亞、雷索若。
主張要將〝重新回顧〝第2758號決議〞的提案列入議程的共有16國,但這16國皆主張台灣是中國的領土,將來台灣人要以〝Taiwan〞為名加入聯合國之前,該先說服這16國不要再主張台灣是中國的領土才好。這16國分別是(有⊕⊕⊕記號者):
⊕⊕⊕:塞內加爾、史瓦濟蘭、馬拉威、甘比亞、所羅門群島、巴拉奎、布紀納法塑、賴比瑞亞、聖圖美和普林塞普、宏都拉斯、多明尼加、查德、聖文生和格林那定群島、尼加拉瓜、石榴島、薩爾瓦多。
檢討:
☆☆☆:主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國家在1997年時只有11國,但1998年增為21國。
⊕⊕⊕:主張〝回顧第2758號決議〞的國家在1997年時有15國,但在1998年時增加為16國,只增加了一個國家。
主張不把〝回顧第2758號決議〞列入議程的國家在1997年時有20個國家,在1998年時有18個國家,這些國家皆不明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
可見,從1996至1998年的三次聯合國大會總務委員會裏面,這個辯論愈來愈多國家發言。而且會愈激烈。
1998年的成績:(21+18):16 = 39:16
A=21=反對ROC列入議程,而且主張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國家。
B=18=反對ROC列入議程,但不明言台灣是中國領土的國家。
C=16=支持ROC列入議程的國家,這些國家因為主張台灣是ROC的領土,所以等於承認台灣是PRC中國的領土。

※第一篇(陳立德 作)
第十一章:根據第2758號決議,台灣人不可以承認「台灣是ROC的領土」
- 第二篇(吳青木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