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根據第2758號決議,台灣人不可以承認「台灣是ROC的領土」

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知道單憑〝第2758號決議〞是無法封殺台灣加入聯合國的權利,於是它在1999年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中說:「…他說,作為中國的一個省,台灣沒有資格參加聯合國的工作或活動或特殊的機構,…」(見本書第六章第65頁),並且利用其身為常務理事國的方便,在聯合國的統計局(United  Nations  Statistics  Division)的文件中把Taiwan登記為Taiwan  Province  of  China(其意為中國的台灣省),企圖在未透過聯合國大會表決台灣地位之前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省,也就是製造「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之假象,讓聯合國其他的會員國誤以為台灣已經被聯合國同意承認為中國的一個省。

如果台灣人承認「台灣是ROC的領土」,則根據〝第2758號決議〞,台灣便是PRC的領土」,台灣人便無法加入聯合國。這也就是李登輝要「廢省」的原因,如果支持宋楚瑜〝省長〞的台灣人知道〝省〞的存在會妨礙台灣加入聯合國甚至有害台灣的存活時,宋楚瑜的得票數會如此逼近陳水扁嗎?

如果角色互換,假設當時的局面是宋楚瑜當總統而李登輝當省長,並且假定宋楚瑜決定廢省時,深愛台灣的李登輝必然心甘情願地成為平民,而不是將之視為政爭傷了父子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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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篇(陳立德 作)

第一章:在聯合國裏面並沒有代表台灣的席位

第二章:誰要〝代表〞台灣加入聯合國

第三章:1996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四章:1997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五章:1998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六章:1999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七章:2000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八章:2001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九章:主張讓ROC在聯合國代表台灣人是多麼不智

第十章:台灣人要尊重〝第2758號決議〞

第十一章:根據第2758號決議,台灣人不可以承認「台灣是ROC的領土」

第十二章:台灣人必需在聯合國裏面駁斥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宣言

第十三章:台灣人必需依據聯合國憲章才能加入聯合國

第十四章:要以何席名加入聯合國

第十五章:要讓哪一個〝單位〞代表台灣人加入聯合國

  • 第二篇(吳青木 作)

第十六章:2002年在聯合國總務委員會的辯論過程報導

第十七章:國家必須效忠人民